发布:2020-05-19 阅读:4907次
一、项目概况
鉴定类型:房屋渗水司法鉴定
委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房屋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8号昌泰水立方X号楼X室
鉴定日期:2019-04-15
二、鉴定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8号昌泰水立方X号楼X室李X、李XX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8号昌泰水立方X号楼X室,该房屋所在建筑据悉建造于2008年,朝向为坐北朝南,主体为框架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柱、梁、板等构件共同承重;180mm、120mm厚砖墙围护及分隔;该房屋层高为2.9m。
由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李X、李XX诉被告黄辉杰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受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房屋鉴定公司广东保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位于邕宁区龙岗大道8号昌泰水立方X号楼X室顶部渗水原因进行鉴定。
三、鉴定内容
1、对与本鉴定相关的诉讼资料及相关笔录等进行调查了解。
2、对该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3、对该房屋出现渗水的位置及面积进行记录、量测并拍照。
4、根据上述检查结果,对该房屋出现渗水的现象进行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