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3-22 阅读:9499次
(一)、工程概况
委托单位: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房屋名称:满都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1-8×B-C轴混凝土部分
房屋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满都宝力格镇
鉴定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满都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1-8×B-C轴混凝土部分(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满都宝力格镇。该房屋据悉建于2015年,以现浇混凝土柱、梁、板等构件共同承重。
(二)、鉴定目的
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翁牛特旗恒烨热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宝玉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受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我司对满都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1-8×B-C轴混凝土部分进行鉴定,鉴定事项为对满都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1-8×B-C轴混凝土部分的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鉴定,鉴定范围为1-8×B-C轴混凝土及基础部分。
(三)、鉴定范围及鉴定内容
受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委托书》,我公司对该委托事由进行检查、鉴定。本次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与本鉴定相关的诉讼资料及相关笔录等进行调查了解。
2、对该房屋结构构件出现的损坏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构件损坏现状进行拍照及登记。
3、根据上述检查、检测综合分析,按委托要求对被鉴定房屋作出相关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