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4-25 阅读:167次
一、房屋建筑概况
新街老法庭楼(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新街社区新街法庭;朝向大致为坐西朝东,为一幢二层的砖混结构建筑,以砖墙、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等构件共同承重,以砖墙围护及间隔。
外墙饰面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瓷砖;内墙饰面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瓷砖;天花饰面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层、地板砖;门为木门、铝合金门,窗为铝合金窗、木窗;屋面为上人屋面。据悉该房屋始建于1995年,现作为办公用途使用。
2、加固修缮、灾害损伤、超载)情况。
3、现场抽测该房屋垂直度,分析该房屋是否出现倾斜异常现象。
4、现场对房屋的上部结构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典型构件裂缝及损坏现状进行拍照及记录。
5、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和现场检查(测)结果,对房屋的危险性等级做出评定,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
三、检测鉴定的依据和设备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
4. 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
房屋外观现状房屋内景现状
二、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
现为了解该房屋现时的损坏情况和危险状况,受委托方的委托,我公司派员对该房屋进行危险性鉴定,本次鉴定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调查房屋现时上部结构状态(结构类型、层数、朝向等)情况。
现场了解房屋原始设计资料及使用历史(用途变更、改扩建、
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主要损坏:
1、经现场检查,该房屋未发现有因地基变形等现象而导致上部构件或连接部位出现明显的变形及破损等异常现象。该房屋所抽检的各竖向构件偏移量较小,未发现该房屋有明显的倾斜异常现象。
2、经现场检查,该房屋室外地坪及各柱、墙脚未出现典型沉降性破损与开裂现象;亦未发现上部结构有因基础沉降导致的典型裂缝或破损。
3、经现场检查,该房屋上部结构钢筋混凝土柱等构件基本保持完好,未发现明显的开裂损坏及受力变形等异常现象。该房屋现时的破损主要表现为:部分墙体与天花板存在开裂现象;部分天花饰面脱落、起鼓现象;部分墙体饰面存在开裂、脱落现象及渗水痕迹;部分梁出现保护层脱落、露筋现象;部分天花板存在保护层脱落、露筋现象;个别挑板出现饰面脱落、开裂现象;个别梁墙交接处存在开裂现象。
鉴定结论:
依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评定该房屋的危险性等级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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