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11-16 阅读:2855次

一、房屋概况
兴安县某幼儿园所在房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朝向为坐南朝北,主体为一幢四层半混合结构建筑,以240mm厚砖墙、钢筋混凝土柱、梁、板等构件共同承重,以240mm厚砖墙、180mm厚砖墙围护及间隔,本次鉴定范围为该房屋第一至三层兴安县慧凡·金色宝贝幼儿园使用区域(以下简称“鉴定区域”),建筑面积约为786.84m2。
该房屋外墙饰面为涂料饰面;鉴定区域内墙饰面为瓷砖饰面;天花饰面为吊顶;室内地面铺设瓷质地砖;玻璃门、木门与铝合金窗;屋面为上人屋面。据悉该房屋始建于2001年,该房屋鉴定区域现作为幼儿园用途使用。
二、 鉴定目的和内容
为了解该房屋鉴定区域现时的安全状况,受委托方的委托,我司派员于对该房屋进行危险性鉴定。本次鉴定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调查房屋现时上部结构状态(结构类型、层数、朝向等)情况。
2、现场了解房屋原始设计资料及使用历史(用途变更、改扩建、加固修缮、灾害损伤、超载)情况。
3、现场抽测房屋鉴定区域垂直度,分析房屋是否出现倾斜异常现象。
4、现场对房屋鉴定区域的上部结构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典型构件裂缝及损坏现状进行拍照及记录。
5、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和现场检查(测)结果,对鉴定区域的楼层危险性等级做出评定,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
三、鉴定依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
四、检测仪器设备
1、钢直尺、线锤、钢卷尺;
2、CASIO数码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