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9-19 阅读:4483次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扬尘治理综合督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391号)工作安排,我厅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27日,组织10个督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就全省2018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督查范围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重点内容:一是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二是检查部分在建施工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部分在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进行了实体检测。督查组随机抽查了44个在建施工项目,在对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进行汇总后,针对存在问题下发执法建议书4份、整改通知书38份。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如:广州市启用监督员廉洁履职评价系统,实现对各监督员履职情况定时、分区、分级评价和量化工作指标考核,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化;深圳市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从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建示范工地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珠海市坚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将诚信评价从企业延伸至劳务施工作业队和班组,促进企业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探索,运用新科技、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监管效能,实施动态监管。如:广州市开发地下工程与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三个实时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了对危大工程的实时监管;东莞、清远、茂名等市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定期检查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珠海、东莞等市创新研制虹膜识别实名制管理设备,加强对特种作业等现场施工人员管理。
(三)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专项督查,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较大的地市有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能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部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安全、轻质量”,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未能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关键岗位责任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未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规范或技术措施,未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二是部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能严格按照我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快速复核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3337号)对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及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时进行复核,核查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二)施工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仍不规范。
督查发现,部分企业未能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部分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工程质量方面。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如:佛山市碧桂龙悦府项目4个构件经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均不合格;梅州市第壹城商住小区二期项目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2个梁构件,共8个测点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合格;汕尾市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第十二、十三栋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楼板保护层厚度偏大,钢筋安装定位不准、间距过大等,抽测4个构件经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有3个构件不合格;韶关市碧桂园天玺湾抽测4个构件经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均不合格。
二是部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行为不规范。如:珠海市横琴国际葡萄酒交易中心主体工程(一期)、(二期)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未对钢筋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检报告进行严格审查;佛山市碧桂龙悦府项目实体结构检测不及时,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未验收就开始部分楼层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云浮市金山豪庭商住小区项目原材料进场复检不及时,现场抽查钢筋原材φ22(批号H1803496)、φ14(批号H1803737)、φ25(批号H1801168)均未能提供进场复检报告。
2.施工安全方面。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珠海市横琴国际葡萄酒交易中心主体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未按照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工作,未能提供总公司领导带班检查相关记录;阳江市恒大悦龙府监理企业履职不到位,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云浮市金山豪庭商住小区项目监理企业编制的监理规划内容空洞,未对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核查。
二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较多。如:梅州市第壹城商住小区二期项目1#塔机起重臂根部处起重量限制器滑轮钢丝绳防脱装置失效,1#物料提升机部分层门联锁装置不起作用或者缺失;中山市剑桥郡花园四区15、16、17、18幢商住楼及地下室工程2#塔机联动操纵台操作手柄零位自锁功能失效;阳江市南海湾温泉大酒店度假区B幢项目1#塔吊平衡臂连接销轴开口销锈蚀缺损,塔帽处连接螺栓轴开口销锈蚀缺失。
三是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湛江市恒兴东新花苑脚手架卸料平台未独立搭设,部分立杆未按要求设置横向斜撑,连墙件数量不足;清远市欢乐里碧桂园2#-11#及1#地库项目脚手架部分转角位置未按方案要求采用刚性连墙件,结构已施工至12层仍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卸荷;潮州市恒大名都项目施工单位无针对专家意见修改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方案,加固钢丝绳与脚手架的连接与方案不符,个别位置与外墙的间隙过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做好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查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本着“隐患视同事故”的态度,针对督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督促各施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及时跟踪督促,坚决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核查取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具体的整改或行政处罚情况应及时报送我厅。
(二)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工程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9月份“质量月”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质量月”有关活动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注重实效,切实提升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三)全面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隐患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2018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督查发现问题一览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