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8-20 阅读:5276次
一、项目概况
委托单位: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鉴定类型:火灾后房屋鉴定
房屋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解放路**房屋
鉴定日期:2018年1月3-4日
二、鉴定目的
该房屋二层于2017年5月8日发生火灾,为了解该房屋受火灾的影响程度,为建筑结构火灾后的处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受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我公司对该房屋进行火灾后房屋检测鉴定。
火灾后房屋受损程度
三、鉴定内容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工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2、采用经纬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
3、检查房屋火灾后状态:火灾波及范围、室内物品放置与残留及状态;
4、混凝土构件受损程度检查:采用外观观察和锤击回声的方法对构件表面颜色、爆裂剥落、开裂、露筋、回声、构件裂缝等情况进行普查,对火灾影响区域内的构件损伤程度分类;
5、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及现场检测条件抽检一定数量的承重墙构件采用“回弹法”对烧结砖砌块进压强度检测;
5、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及现场检测条件抽检一定数量的板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6、围护系统检查:检查内外墙体、装饰层、门窗、水电等受损情况;
7、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检查和检测结果,分析火灾后房屋的受损状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火灾后房屋安全鉴定-砂浆抗压强度检测
四、检测鉴定依据
1、《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 8-2016)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5、《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384-2016)
6、《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 796-2013)
7、其他相关的检测鉴定规范及技术标准。
五、检测鉴定结论
根据现场检查、检测情况,依照《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该房屋过火区域部分结构构件火灾受损区域详细鉴定等级如下:
1、首层墙、二层梁及板构件:
首层结构平面内的柱、梁及板构件均未受火灾波及,除部分构件被油烟熏黑影响外,基本维持原有状态。
2、二层结构墙构件:
A-C×3-10轴区域的墙构件大多数评定为Ⅱb级构件,未对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应采取提高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和外观修复措施。其中B×5-7轴墙评定为Ⅲ级构件,显著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
3、屋面层梁、板系统:
屋面层结构平面内的梁、板构件大多数评定为Ⅱb级,未对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应采取提高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和外观修复措施。A-C×7-8、A-C×8-9板评定为Ⅲ级,显著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
4、材料强度检测:
该房屋所抽检混凝土板构件中部分混凝土构件的抗压强度满足现行规范最低强度的要求;所抽检的烧结砖最小抗压强度为MU10.0。由于委托方未提供该房屋的正规设计图纸,故本次鉴定无法与设计强度进行对比。
火灾后房屋安全鉴定-回弹法检测强度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规范条文含义如下:
初级鉴定等级Ⅱa、Ⅱb、Ⅲ、Ⅳ级条文:
Ⅱa级——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未受或仅受轻微影响,可不采取措施或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
Ⅱb级——轻度烧灼,未对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应采取提高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和外观修复措施。
Ⅲ级——中度烧灼尚未破坏,显著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
Ⅳ级——破坏,火灾中或火灾后结构倒塌或构件塌落;结构严重烧灼损坏、变形损坏或开裂损坏,结构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丧失,危及结构安全,必须或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支护、彻底加固或拆除更换措施。
( 注: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
六、处理建议(仅供参考)
1.对鉴定评级为Ⅲ级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
2.对鉴定评级为Ⅱb级的构件应采取提高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和外观修复措施。
3、对鉴定评级为Ⅱa级的构件采取外观修复处理。
4、对受火灾影响的墙体、门窗、广告牌及电系统等设施,应进行清理、修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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