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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8-08-16 阅读:4096次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地产、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完善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重点

  

  (一)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标和任务,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

  

  (二)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作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可申请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点支持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地下空间、古建筑和历史建筑维护、既有建筑检测与维护、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垃圾处理、淤泥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抗震防灾、无障碍环境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双修、老旧小区改造、新型建材应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以及经我厅组织复审需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 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主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2.科研成果应经过鉴定或实践验证,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3.不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重复或矛盾; 

  

  4.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已落实;  

  

  (三)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鼓励原主编单位申报,若其他单位申报,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四)标准编制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我厅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三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进入“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http://113.108.219.13:8086/),点击右上角“标准制修订平台登录入口”登陆后,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二)纸质文件制作。网上申报提交后生成《广东省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下载并打印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标准全部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委托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接收(联系人:彭娟,联系电话:020-87259981,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省建科院新办公楼201室),申报单位可直接报送或邮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材料将转至次年计划。报送的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四、联系方式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江泽涛,联系电话:020-83133606;电子邮箱:gdgcjsbz@126.com。

  

  (二)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联系人:彭娟,联系电话:020-87259981;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省建科院新办公楼201室,电子邮箱:shengbxh@163.com。

  

  (三)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朱学武,联系电话:020-87259834,电子邮箱:445745375@qq.com。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