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2-27 阅读:3642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法办发[2007]5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公告自愿报名,经省高、中级法院审核通过的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自2018年1月1日起启用,作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鉴定的备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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